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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天朋友來找我算塔羅,順便又去沙崙玫瑰吃了午餐,謝謝你中午請客,謝謝!!

  席間,有桌組成份子讓我很迷惑的客人,說組成份子讓人迷惑的原因,就是這四人中,有一位是大約六十歲的伯伯,其他三位是年輕的女孩,其實我本來沒有注意到他們,一直都很專心的吃飯跟跟朋友聊天.
  直到有個女孩自我介紹自己的名字,我以為是那種男生帶女友跟長輩見面之類的,因為話題又接著談男女交往的事情.直到我抬頭喵了一下那桌客人,才發現原來不是我以為的那樣...

  後來朋友出去接通電話,那個伯伯開始聊到以前他怎麼跟他妻子約會,我聽見另一個女孩突然說:"以前的人真有原則,都要認識熟悉了才交往,現在的人喔,還不熟悉就開始搶了."
  聽了真是讓我一驚.
  
  感情這件事情,其實沒有什麼規範與準則,所有的定律都是因你遇到不同的人而有不同的修正.
  但我認為,唯一不能打破的原則就是不介入別人感情.

  我曾經暗戀過一個有女友的男孩,當年喜歡上他後才知道對方有了女友,但我很清楚自己喜歡對方是自己的事情,與對方無關.所以雖然喜歡,我還是保持那個距離的友誼,有點哥兒們又有點小妹妹的互動.他是對我很重要人,也是重要的朋友,所以我寧願要友誼也不要跨出那一步,即便他曾經與女友有了危機,感情搖搖欲墜,我在當時也只是傾聽,什麼也沒說,什麼也沒做.

  就像今天的朋友說的,他不希望對方的感情結束是因為他,這樣對他或對方都不好.

  我很認同.但又有點感傷.我曾想過,如果換做是我遇到一個對到不行的男人,唯一的不對就是對方有女友.那我會怎麼做?

  我想我還是會選擇什麼都不說不做,我會讓自己保持在原地.
  我不是聖人,只是我了解那種感覺,我體會過,所以我不願意讓這樣的狀況因我而發生在另一個女人身上.
  那種,你與自己男友都知道有人喜歡自己男友,但卻又互動親密良好,對方是不是有意做些什麼在當時都是我的猜測,但至少對方沒有守好分際、站穩自己立場.
  我不會把那段感情結束歸咎在這上面,我只能說那只是我想要結束的其中一個誘因.
  我跟那任男友唯一的問題就是彼此都不夠喜歡對方,所以遠距離的感情堅持不下去就結束了,很簡單.
  


  介不介入別人感情的起始點在哪?
  是指"正式交往"?還是你有意無意"勾動對方心念"開始?
  我有這部分的潔癖,我認為是後者.一但兩人感情中,有一人心裡開始有了與他情投意合的第三者,那就叫劈腿了.

  
  但很多的人都用"我跟前任男/女友分手後才跟他/她在一起的,我沒劈腿"這樣的理由來合理化與模糊自己在感情中的分心.當然,我認為每個人都有追求感情的權利,但相對的,我認為也該好好處理完一段感情後再開始下一段,而不是確定下一段已經在等、在催促了才結束現在的感情.

  那是對投入前一段感情的自己的尊重,也是對那任伴侶的尊重.


  也許對很多追求效率、有時間壓力或其他理由的人來講,結束、整理一段情感很快、很容易,但講真的,我沒辦法.
  前一段的交往時間十分短,連一次生理期週期,28天的時間都不到,但我還是得花一段時間好好處理自己的狀況,重建自己崩解的內在.直到同事用前一段的事情來調侃我時,我是那麼坦然又無所謂的也找對方弱點調侃回去,我清楚確定那一段的傷,我真的好了.
  花這麼多時間療傷的原因是什麼?有許多人很不以為然,覺得我靠邀了兩個月還不走出來是別有用意.
  對這些人來說,世界上只有他們的方式才是好的、只有他們的想法才是正確的.這麼堅硬無法容納其他與自己不同的人事物的人,我也不期待他們能懂,所以即便看見那樣的評論,我也不想解釋.
  我只說我於心無愧,不管別人認為我做了什麼惡,講了什麼謊,我不解釋.

  我遵守我自己的原則.遵守我的感情潔癖.

  所以那些情感不是乾淨狀態的,請自己清乾淨了再來靠近我,否則你在我這邊永遠都得不到你想要的.




  我雖然不允許自己介入別人,也期待我的朋友們不這麼做,但即使真有人在有意無意間成為那個角色,我還是不會去批評.我了解很多時候喜歡到了某個程度會無法克制的很衝動,但請先跟我談過,好嗎?
  我們都不要去承擔造成別人分手或感情破裂的責任,那要背負的東西太沉重了,會讓你呼吸困難、不敢大口喘氣的,所以,不管再怎麼痛,或是對方承諾過你什麼,都千萬千萬不要去踏那渾水.

  我雖然不是虔誠佛教徒,但我真的相信因果.

  有時遵守自己原則會很有遺憾、會很痛,但相信我,自己一個人單純的痛,總比日後兩個人又愛又痛,而另一個人卻痛到不行來的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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