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出現了跟當時類似的情景,但我卻換了個角色。
  我不禁回想著,當時的那些,然後自己嘗試換了個角度來看,也懂了自己在當時的殘忍。


20090410一個人的兒童樂園 (210).JPG


  當時,我的殘忍是我明知道那是三角關係,但在對方提出要求時,我卻只看見自己的心情,沒有顧慮到另一個人的心意也在對方身上。
  我的殘忍,是我只想要那份近在眼前但其實自己也不那麼肯定的關係,不踏實的忽略自己真正感受的殘忍。
  我的殘忍,是我在當時完完全全只想著要面對自己的傷痛,卻忽略當時的伴侶。
  我的殘忍,是我在分手當下的不真誠,以為自己理性,事實上卻是無意識的壓抑、不容許自己失控。
  我的殘忍,是我不該在直覺到他們已經開始、新關係仍不安穩,雖然我們都講明也清楚知道不會復合,但我卻忽略了另一個人仍會有的不安而如常與先前的伴侶以朋友關係互動。
  我的殘忍,是在我被多次傷害了之後選擇了反擊,也許一般人都認為這是常理,但我,卻是因為清楚知道怎樣的方式會讓對方真的受傷,我是明知道會有這樣的結果卻仍然如此,比起對方只想攻擊,我,真的惡劣多了。
  我的殘忍,是在那時沒有察覺那樣憤怒不理性的攻擊背後的心情,我也被憤怒蒙蔽了自己。
  我的殘忍,是那麼扎扎實實的刻劃在別人心上,而那之後的種種衝突與誤解,我又怎能去怪罪誰?
  我的怪罪,不也是一種逃避?不也是一種自大?而我又憑什麼,憑著什麼去評論?

  我預想到了,沒有避免,仍然跳入自己已先看見的不好局面。
  大概就是自作孽才能形容。

  所以晴朗了。
  我知道,我該面對的,永遠都是自己。
  當我看得比較深遠與清楚時,我就該讓大家處在不那麼難受的狀況,但我,沒有。

  
  我不想舊事重演,我無法在明知道會讓人難受的狀況下仍然去做這件事情,重點就是在,我已經看出來那暗暗流動的情意。
  所以這次,我決定不動,不前進也不退後。
  
  
  要走的人我怎麼也留不住;會留的人我怎麼也趕不走。
  如果要我為了一份感情去引發戰爭或抗爭,對不起,我做不到。這不是因為我不愛誰,只是因為我自私的不想看到有人因為我的感情而難受,因為,我也會很難受的無法安穩。
  
  
  所以,這麼說好。

  就是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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